根据教育部、总参谋部印发《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及退役后入学办法(试行)》(教学〔2013〕8号)有关规定,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但因同时依法应征入伍未到录取高校报到入学的学生,录取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根据《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细则(修订)》(浙建院教〔2023〕46号)有关规定,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通过新生申请、学校审核,现为郑哲宸等19名2024级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具体名单见附件。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何汶珊 0571-82874875
附件:2024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