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作者:   日期:2021-10-30   字体:【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25)精神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执行开展情况,组织编制2020—2021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三个部分。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学年度,学校多层次、多途径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学校民主化、科学化治校水平,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了信息公开实效。

学校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快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工会负责人和教职代会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协调小组,领导、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信息公开工作第一责任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除学校未涉及事项外,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积极推动其余清单事项公开落实。通过校内OA办公系统、门户网站、校内广播、公告栏、电子显示屏、新媒体、院长信箱、校内外报刊等媒介形式,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员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工会代表大会、中层干部会议、教师和学生代表座谈会、领导接待日等其他形式,全方位公开有关学校建设和发展、资格评审、科研项目、招生就业、教学监督、学生管理、学生奖惩、助学情况、收费项目等情况,特别是深入推进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为广大公众提供了较好的信息公开服务,保证信息公开的效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

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办公OA系统、公告栏等媒介公开的内容包括学校简介、现任领导、机构设置、专业情况、学校要闻、会议情况、学校公告、招标信息、人才引进信息、招生信息、就业信息、学生管理信息、教学信息、人才培养工作等各类信息1600余条,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办公OA系统、公告栏等媒介主动公开。

1.招生考试信息

学校招生网及时公布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自主招生办法等。

2.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和决算及员工人均收入通过教代会财务工作报告对全体教代会代表进行报告;二级管理部门的管理经费对所在部门的员工进行公开;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通过学校办公网外网及宣传栏进行公开公示。

3.人事师资类信息

包括干部选拔及管理办法、部门考核、教职工考核、干部任命、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结果、人才招聘计划、师资培训等均通过办公OA系统、学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4.教育教学管理、质量类信息

包括各项教育教学制度、教学工作要点、专业设置、新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教学计划变更、教学行事历、教学改革项目立项及结项评审结果、教学技能比赛、科研项目信息等内容通过办公OA系统中教务网站或教务系统进行公开。

5.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学生管理相关制度、学生资助政策、学生奖惩、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结果等通过办公OA系统予以公开。6.学风建设信息

学校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等通过办公OA系统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学校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项。

(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本学年,学校对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及时受理公众咨询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学校认真受理、答复群众和家长的咨询和建议,对能够通过解释说明清楚的有关政策和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工作人员热心耐心解答;对于需要派人到现场处理的投诉事件,我们都在第一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前往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和结果及时反馈给来电来信人。

(五)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多年来,学校始终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予以全面贯彻落实,取得较好成效,但也还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存在不足

一是信息公开目录清单还需进一步健全;二是二级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制度还需探索。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强化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的信息公开意识,努力营造全院干部职工重视信息公开、积极发布信息的良好氛围。

2.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利用多种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学校职能部处室和学校的作用,督促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不断深化招生、财务、教育教学、人事师资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3.进一步构筑信息公开平台。在继续发挥学校门户网站、OA系统作为公开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大力开拓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公开平台,打造线上线下深度联动的多层次、立体化信息公开渠道。

4.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意见箱、监督电话的作用,以及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开展。 

 

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浙建职院2021.xls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1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