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岗位初试成绩及部分岗位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初试成绩及入围复试人员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岗初试成绩见附件1,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
应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1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
B10-21-18 |
202121003 |
2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
B10-21-18 |
202121010 |
3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
B10-21-18 |
202121024 |
4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
B10-21-18 |
202121037 |
5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
B10-21-18 |
202121040 |
6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
B10-21-18 |
202121041 |
7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
B10-21-18 |
202121047 |
8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
B10-21-18 |
202121050 |
9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
B10-21-18 |
202121073 |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专任教师岗初试成绩及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待5月8日初试结束后另行通知。
二、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地点:5月10日下午(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萧山校区图书馆三楼古典空间)。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复试报到时间 |
复试报到地点 |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教师 |
B10-21-18 |
5月10日12:45前 |
图书馆三楼古典空间 |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专任教师 |
B10-21-03 |
5月10日13:45前 |
图书馆三楼古典空间 |
复试规则:复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高等职业教育的理解以及个性特征等。
复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拟聘人员。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复试成绩相同的,初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复试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考生复试当天请携带个人简历5份。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 因疫情防控需要,应试人员应满足以下进校条件: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绿码,佩戴口罩,入校体温检测正常;
(二)考生未按规定报到时间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最终考试结果及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发布;
(四)应试人员如有不明事宜,工作日可来电咨询,联系电话:0571-82616407。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5月7日